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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舆情:黑老大当庭指认检察官系其保护伞舆论哗然

发布时间:2019-11-22

11-20 18:27 人民网

阅读背景:11月18日,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尹光德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,在当天的法庭调查环节出现戏剧性一幕:“黑老大”尹光德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唐浩是他的保护伞,申请唐回避。

旁听观众描述:“公诉人咄咄逼人,被告人就生气了,他说我尊敬你为浩哥,我一直把你当大哥,我们以前关系这么好,你现在还把我往死里弄!被告人说,如果我是黑社会老大,那你就是黑社会老大的保护伞嘛!”当时整个旁听席上都有点愕然。

这种“当庭举报”的情况本来就不常见,更不用说举报对象就是站在庭上的主诉检察官了。事件受到了舆论的密切关注。

根据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/人民在线众云大数据平台监测结果显示,11月17日16时至11月20日16时,共监测到舆情信息3308条,今天达到波峰,信息量为2482条。所有监测信息中,微信244条,占比7.38%;微博2687条,占比81.23%。

舆情梳理

庭审突发 被告指认检察官

受审“主角”尹光德曾于2012年因犯开设赌场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、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大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。2019年,他又因与手下涉嫌犯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被警方依法逮捕,由检察院提起公诉。因此,尹光德被多家媒体称为“黑老大”。

尹光德涉黑案涉及人数26人,预计审理时间5天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唐浩、康若平等6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。起诉书长达50页,主诉检察官唐浩念完耗时2个半小时。公诉方指控今年44岁的尹光德2012年以来纠集廖清伟、肖如强、李光亮、龙优华、李彩均等人,在重庆市大足区通过开设赌场、成立暴力讨债“辰冠”商务咨询有限公司、利用组织影响力进行经济活动等方式,聚敛财富人民币860余万元。尹光德涉嫌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、开设赌场、敲诈勒索、非法拘禁、强迫交易、诈骗、寻衅滋事、故意伤害、偷越国境等9宗罪。

在当天下午的法庭调查环节中,尹光德指称,他和来自大足区人民检察院的第一诉讼人(主诉检察官)唐浩关系熟稔,是他的保护伞。尹说,他称唐为“浩哥”,常一起唱歌娱乐,曾共同和一名谢姓歌手拍照留念。“他帮忙协调关系,磋事情,我送过他现金一万多”,尹表示他的公司股东可以作证。

尹光德说,我跟其他人吃饭、喝酒协调纠纷,被指控是黑社会,和浩哥也一起吃饭、喝酒,你也帮我协调关系,那你就是我的保护伞。你安排人来做业务,其他股东没同意,你认为我事情没办好,因此对我有意见。我之前还觉得你作为承办人会帮我,结果你上来动不动就说我指示、安排其他人去犯罪。

休庭20分钟重新开庭后,审判长表示:本案继续开庭,如尹光德及其辩护人提出明确的回避理由和事实,法院将其提交大足区人民检察院,由检察长决定唐浩是否回避。接下来的庭审中,受到回避申请的唐浩继续担任第一公诉人,并对尹光德进行讯问。

检察官承认和被告人是熟人

唐浩当庭承认,和尹光德是熟人,并向尹表示可以向纪委监委举报他。

据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显示,唐浩作为员额检察官,在该院检察一部。检察一部主要负责危害国家安全、危害公共安全、扰乱公共秩序、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、侵犯财产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、审查起诉、立案监督、侦查活动监督、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;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相应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。

在今年1月底,因办案挽回损失有成效,大足区一家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还到大足区检察院,向唐浩送上了一面锦旗。

重庆市委政法委回应

11月19日,重庆市委政法委对备受关注的“涉黑案被告人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系其保护伞”一事作出回复。重庆市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“重庆政法”消息称,据重庆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针对“重庆市大足区一涉黑案件被告人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为‘保护伞’”的情况,重庆市扫黑办已成立联合调查组,依法依纪开展调查工作,相关调查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。

媒体关注

中国青年报百家号:在这类事件当中,我们其实很难判断,案件被告到底是基于何种动机进行的举报。有人可能是为了以真实的举报立功,也有人可能是希望以虚假的举报把水“搅浑”。但是,不论举报者的动机如何,举报本身都是他们的合法权利,对于举报内容,有关部门还需进行充分调查,如此方能辨明真假,让有罪者难逃惩罚,为清白者恢复名誉。而如果经过调查,举报内容被证实是子虚乌有的捏造,举报者也要为自己的诬告行为付出代价。

新京报:既然被告人当庭指认检察人员系保护伞,检察人员也认可是其熟人,相关部门就有必要深入调查,如果真的存在需要回避的事由,就当及时责令其回避,并追究其之前“瞒报”的责任;如果确系保护伞,则应启动更严厉的追责程序。如果不存在被告人所指认的情况,则应及时还检察人员清白,并尽快地推进庭审进展,确保这一重大案件在程序和实体方面经得起考量和检验。

媒体评论员沈彬撰文指出,审判长“如尹光德及其辩护人提出明确的回避理由和事实,法院将其提交大足区人民检察院,由检察长决定唐浩是否回避”的当庭表态是合法的。但在休庭20分钟后依然要求“继续开庭”,仍由被指控为“保护伞”的检察官继续讯问被告人,这种“赶工”就值得商榷了——如果之后唐浩检察官被确认需要回避,检方还得另外指派公诉人、另走开庭程序,那这一段的公诉程序相当于“白走了”。

澎湃新闻:尹光德指认检察官为“保护伞”,期待当地官方用事实澄清争议,还原真相。这一幕法庭闹剧也给各地的扫黑除恶行动提了个醒——办案机关的工作还需更严谨负责,不能遗漏任何可疑的细节,不放过任何一匹可能的害群之马。在事前把功夫做足,就能尽可能避免事后的争议,如此才能维护司法的公信力,规避不必要的风波。

网友观点:

微博认证为知名法律博主的@最不低(粉丝数:110万)表示:剧情是比较神奇,都快可以作为电视剧剧本了。但是被告人说的话是否属实,或者是否有水份,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调查。我总觉得这位检察官不至于傻到连回避的规定都不清楚,而且,如果真是保护伞的话,躲都来不及,还会傻到去直接出庭公诉去?总之,这个话题比较戏剧,比较劲爆,足够吸引人眼球,但真相也许不会是这个样子,等着官方通报吧。

微博认证为作家、代表作《旧地政法》《相见恨早》 微博故事原创作者的@作家西原秋(粉丝数:24万)认为:主诉检察官这是秉公执法,把自己弄成了现场直播!既然关系这么好,怎么就不主动申请回避一下?

微博认证为知名互联网资讯博主、微博故事原创作者、微博签约自媒体的@John谯华(粉丝数:57万)发表观点: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结案件。地方涉黑团伙如果没有保护伞,怎么可能野蛮生长?早被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给打掉了!往往这背后的利益关系让他们互相维护,危害社会而不能及时有效得到应有的处分。而该案件最后还让涉事检察官参与案件审理,不知道法官对此的评判标准是什么?

微博认证为娱乐综艺视频自媒体@扒娱公(粉丝数:98万)称:嫌疑人的指认不一定是真的,很可能是一种策略。好好查清楚,不冤枉一个好人,也不放过一个坏人。

微博认证为山东电视台众邦传媒公司副总经理/制片人的@李宁国:针无两头利,翻车是迟早的事。

今日头条网友“农业路661”的留言获得了1257个点赞,他认为:保护伞才是真正的黑老大。该条留言获赞:1257

舆情点评:

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舆情分析师严彪分析,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,全国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将破案攻坚、打伞破网、打财断血相结合,在深挖根治上取得重大成效,以雷霆之势震慑了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,舆论对此给予高度肯定。特别是云南孙小果案、湖南操场埋尸杀人案等已事发久远的大案要案被挖出,舆论充分认可专项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。在此背景下,扫黑除恶的舆论关注度不断提升,此案中“黑老大当庭指认主诉检察官系其保护伞”等戏剧化情节,一经曝出引发舆论哗然。

媒体聚焦报道该案离奇情节,集中追问“案件被告当庭举报主诉检察官动机何在”“案件被告举报指控内容是否属实”“主诉检察官该不该回避”等核心问题。目前,重庆市扫黑办已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,舆情回应时效及态度值得肯定,舆论期待得到初步满足。有关部门还需加快工作进展,及时公布调查结果,进一步回应舆论关切,彻底消解公众疑虑。此外,这一热点事件希望能让有关部门警觉起来,在具体办案过程中,公职人员是否与案件被告存在利益关系等细节需要在案前做好核查,谨防将自身陷入尴尬的舆论漩涡中,折损司法机关公信力,破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。

(综合媒体报道 袁勃 邱越 实习生王娟参与整理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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